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,充分发挥学业导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,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,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,特制定本办法。
本办法适用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确定的学业导师,其中在学校备案的学业导师遵照齐鲁工大学业导师管理办法执行。
一、指导思想
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,通过思想上引导、专业上辅导、生活上指导、心理上疏导、学术上熏陶,就业上帮扶,言传身教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全面提高育人质量。
二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,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任副组长的导师制工作小组,开展本学院导师制的实施工作。具体工作包括:导师的遴选、聘任及改聘;导师工作过程的具体指导、管理;导师的年度及届满考核等。
三、学业导师选聘
(一)任职条件
1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关爱学生。
2.治学严谨,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为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。
3.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,熟悉被指导学生所在学科、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,了解专业发展动向。
4.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。
(二)聘任程序
学院采取个人自荐、学生选择、学院评审相结合的办法,确定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业导师。由学院从中遴选出学校学业导师名单,报学校备案。
学业导师围绕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能力开展工作,主要任务是:专业教育、选课指导、学业警示、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。一、二年级工作重点是学习目标、学习方法、思想动态等方面给予学生引导和关怀。三、四年级工作重点是学业深造、职业生涯规划、学生就业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。具体工作如下:
1.开展新生入学教育,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、生活环境。
2.了解被指导学生的思想状况,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,并根据学生的志趣和特长,协助制订出学生个性的培养计划,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,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。对学习有困难或态度上不努力的学生,应加以指导并及时向学院反馈。
3.向学生介绍专业培养目标,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知识结构体系、主干课程与学科间的关系。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度,制定学期、学年学习计划,对学生选课、修读第二学位及时给予指导。
4.指导学生参与各类竞赛、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等,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。将主持或者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,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。
5.加强对学生就业形势、择业观与择业技巧的指导和教育。
五、学业导师的工作方式
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、每学期开学初必须集中与学生见面,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、召开学生座谈会或向学生开设讲座不少于三次。平时辅以个别指导、电话、邮件、QQ、微信等方式与学生保持持密切的联系与交流,及时为学生传道、授业、解惑。
2. 以导师所在团队为单位选派一名导师(以下简称联络导师)具体了解本团队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沟通情况,搭建沟通桥梁,收集学生反馈问题,确保学生与导师交流顺畅。同时负责收集本团队学业导师日常工作表,配合完成学院、学校的导师考核数据备案。
3.指导教师须填写本科生导学制指导教师活动记录表,每学年初要制订指导工作计划,学年结束时,写出学年工作小结,并自觉提交联络导师接受学院、学校的检查。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是承担工作量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六、学业导师的管理与考核
1、学院导师的选拔由学院的导师制工作小组组织评审确定,从中遴选的学校学业导师报教务处、人事处备案。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由学院酌定。学业导师任期原则上为4年,指导学生如有延长修业年限的须继续指导直至学生完成学业。前两年的学业导师在学生入校时由学院指定,后两年时学生可根据专业重新更换导师,学院可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剂,学生需服从学院调剂结果。任期内遇有特殊原因,经学院导师制工作小组批准,可以调换导师。
2、学院建立学业导师工作档案,定期讨论学业导师工作,每学期至少开一次会,以通报信息,研究问题,交流经验,
3、每学年结束时,由导师制工作小组对学业导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,学业导师考核由学生评价、学院评价两部分构成,加权得出学业导师的总评分。考核意见归入本人业务档案,并作为年度工作量考评数据之一。
4、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业导师,学院将予以表彰,授予学院优秀学业导师称号。优秀学业导师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职、晋级。
5、对不履行职责、考核不合格的学业导师,取消学业导师资格。
6、每学年学院将学业导师聘任的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备案。配合完成教务处对各院(部、中心)学业导师的管理及考核情况进行检查、评价等工作。